本報訊(記者 李配亮)近日,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財政廳聯合印發(fā)《云南省“銀齡技師”行動計劃(試行)》,提出計劃用3年時間支持云南省區(qū)域內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各技工院校引進留用銀齡技師1000人左右。
《計劃》明確引進留用銀齡技師須具備的資格條件、引進留用方式、引進留用流程等內容,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每年公開征集的銀齡技師相關信息,建立銀齡技師資源庫。用人單位應積極爭取結對幫扶單位支持“協作引才”,加強與行業(yè)主管部門溝通,掌握一批銀齡技師資源。
《計劃》提出,經確定引進留用的銀齡技師,在云南省服務一年及以上或完成核定工作量的,由省級財政安排資金,對具有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yè)資格(職業(yè)技能等級)的或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手工技藝)按照每人每年5萬元的標準,對具有技師職業(yè)資格(職業(yè)技能等級)的或州(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手工技藝)按照每人每年4萬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補助。
《計劃》強調,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發(fā)揮統(tǒng)籌協調作用,積極對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并會同用人單位做好銀齡技師行動計劃組織實施和效果評價。云南省區(qū)域內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各技工院校要研究提出具體需求計劃,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擬定和簽訂服務協議,落實相關待遇保障措施。
《中國教育報》2025年02月07日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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